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,2010年创设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。
刘国华系《上海证券报》投资者维权专家志愿团成员、《证券时报》及壹财经维权律师,专注于证券投资者权益维护、民事纠纷等法律服务。
代理过中小投资者诉东方电子、五粮液、广汽长丰、超华科技、海信科龙、科伦药业、佛山照明、海润光伏、廊坊发展、汉王科技、大智慧、方正证券、方正科技、美达股份、中安消等超百起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,一举在国内证券维权领域树立了极高的威信,赢得数以千计投资者、当事人高度认可。
多次接受包括中央电视台、新华社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时报》《证券日报》、网易、新浪、凤凰网、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《大众证券报》《新京报》《每日经济新闻》《羊城晚报》《广州日报》《南方都市报》《扬子晚报》《国际商报》《信息时报》、广东电视台、深圳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在内的采访,所经办的案件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