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卖二手房交付定金要注意的事项2017-05-27 18:42
从法律上讲,定金应是“卖家卖房、买家买房”的担保,卖家收取定金后,违反约定不卖房应向买家双倍返还定金;买家违反约定不买房无权要求返还已交付的定金。目前二手房交易中,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买家交给中介公司,再由中介公司转交卖家。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,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的定金纠纷。 为此,律师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时遵循下面四个步骤: 二、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。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、房价、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,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。 三、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,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。 四、收到委托书后,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。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,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。 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,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,一旦卖家不同意出售房屋,买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。 上一篇: 大智慧关于收到《民事判决书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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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